如果你正在为法律相关问题而头痛,可以联系我们团队电话/微信:18503250901。首次咨询可以享受到19.8元/次不限时咨询。请添加微信好友,红包转账后咨询
如果虚假离婚被发现后会有怎样的后果呢?什么是虚假离婚?虚假离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_虚假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虚假离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
虚假离婚,或称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受对方欺诈或双方通谋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虚假离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
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
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基本特征:①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②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规避计划生育、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③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离婚登记。④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引起纠纷。
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特征:①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会做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②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真正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后即行复婚。③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虚假离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什么是虚假离婚?
山西律师为你讲解:
虚假离婚,或称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
1、通谋离婚。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2、欺诈离婚。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虚假离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如果虚假离婚被发现后会有怎样的后果呢?
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
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始为自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
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应认为虚假离婚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
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
此时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
虚假离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虚假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二、虚假离婚的效力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
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办理虚假离婚登记,骗取离婚证的,经当事人申请,应当由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宣布其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虚假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值得注意的是,虚假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始为自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应认为虚假离婚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三、虚假离婚怎么分类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1)通谋离婚;(2)欺诈离婚。
通谋离婚。
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
(4)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欺诈离婚。
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1)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会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即行复婚。
(3)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虚假离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_什么是虚假离婚?如果虚假离婚被发现后会有怎样的后果呢?虚假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离婚如何分配房产 离婚诉讼律师咨询 离婚怎么找律师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 房屋遗产继承协议书都应该有什么内容_怎么写房屋继承协议书?赡养继承协议?
- 沒有抚养权带跑孩子怎么办_如何在离婚诉讼中有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与监护权区别是怎样的?
- 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
-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否有权变更子女的姓名_我国婚姻法对子女的姓氏如何规定?擅自改女儿姓氏,是否侵犯对方权利?
- 口头遗嘱继承公证如何进行_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 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少分财产有这个规定吗_什么情况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条件?
-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立法需要注意什么_?非婚生子女怎么上户口?
- 离婚时女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拥有抚养权_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到手呢?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规定?
文章标签:离婚官司律师费 , 离婚案律师费多少 , 离婚男方不同意 , 离婚诉讼律师费一般是多少 , 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gpphoto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